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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2021年下半年自学考试行政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报考须知
毕业相关     更新时间:2021-05-14

2021年(下半年)南京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本科专业毕业论文答辩报考须知


*论文分配、写作时间和要求以及答辩安排均以政府管理学院继续教育中心发布的通知为准(详见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主页)! 


一、报考条件


我校已经停止承担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工作,目前正处于退出自考后的过渡阶段。已经在我校注册的考生,应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自学考试栏目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内容[1],了解新老主考学校调整的相关情况,以便能更好的掌握学业进度。在此提醒考生:在我校取得的毕业论文成绩, 更换主考学校后可能不被认可,请相关考生提前知悉此事。


随着国家及江苏省疫情防控的有效开展,江苏省自学考试已经在2020年下半年恢复正常进行。考虑到我校相关院系师资力量有限,为了保证毕业论文指导质量,经研究决定: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指南》(吉林大学出版社)对于论文报考条件的要求,所有课程的理论考试全部合格的考生,方可报名参加所学专业的毕业论文答辩。


本批次毕业论文报名另有三点说明如下:

①对于考生是否已经取得专科学历不作要求。

②为了保证毕业论文撰写质量,同一位考生在同一批次论文中,仅能在一个专业里面进行毕业论文写作与答辩。

③考生在我校取得的毕业论文成绩,在苏教考自[2019]40号文及苏考委办[2020]1号文规定的时限内,在我校办理毕业时始终有效。



二、论文查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第40号),凡经查实存在毕业论文买卖、代写、剽窃抄袭、伪造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一律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考生应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毕业论文。按照《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的意见》(南继网[2019]6号)的要求,我校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论文须通过学术规范检查。为规范学位论文管理、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采用考生自查、学校复查的方式开展毕业论文查重工作。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关于2021下半年批次南京大学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论文查重事宜的通知”。


本批次论文查重将使用中国知网为我校开通的“南京大学终身教育学院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cesnju.co.cnki.net,以下简称知网系统),要求“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30%且“校内互检”≤30%[2]。两者应同时小于等于30%,不符条件者将不予安排论文答辩。如果查重后毕业论文需要大幅度修改,导致考生无法按期参加答辩,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报考办法


1、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本次为2021年5月25日上午9点-2021年5月29日下午17点),在省考试院“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毕业论文网上报名,过期不予补报。


在省考试院网站论文报名界面,考生应先核对手机号码、Email等信息再进行后续操作,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Email等信息务必准确(★非常重要)且为考生本人常用。后续论文相关事宜以此为准,如若填报错误责任自负。如果遇到某门课程成绩在系统中没有显示,考生请在备注里说明情况。


注意1:在省考试院网站报名时,不用填写毕业论文的提纲。

注意2:若相同专业有多个准考证,用其中一张准考证报名一次即可,切勿重复报名。

注意3:若不同专业有多个准考证,报名时请勿用错准考证。


2、我校将于2021年6月2日下午5点之后在省考试院网站给出审核结果。没有通过审核的考生可以在6月5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zxks@nju.edu.cn进行申诉,过期邮件不予受理。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准考证号+专业名称”。


申诉材料主要为本人成绩材料的清晰图件(jpg格式,每张图件小于150KB,不超过十张),考生在邮件中可适当对成绩情况进行文字说明。必须有确实的材料证明考生已经取得的理论课程成绩,否则申诉一律无效。如果发现考生伪造成绩,则当次报名无效,此后壹年内禁止再次报名论文答辩。


3、我校将于2021年6月8日在省考试院网站对考生申诉给出复核结果。没有通过审核的考生将无法在网上缴纳费用(即无法参加答辩)。仍有疑问的考生,请务必于6月8日下午5点前致电我校终身教育学院025-83593065说明情况。


4、对于通过审核的考生,我校将于2021年6月11日下午5点之后在南京大学终身教育学院网站的继续教育板块首页新闻公告中公布关于缴费的通知,网址为ces.nju.edu.cn。考生请于2021年6月11日-15日按该通知要求进行在线缴费,逾期不予补缴。本次论文答辩报名以缴费为准。凡是未缴费者,所有报名信息一律做无效处理。


[1] 文件一:“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变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及应用本科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苏教考自[2019]40号)。文件二:“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力资源管理等五个本科专业主考学校及停考公共关系本科专业的通知”(苏考委办[2020]1号)。


[2] “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是将考生论文与公开发表文献进行比对、“校内互检”是将考生论文与其他考生所上传论文进行比对。


四、论文写作准备


1、2021年6月23日至2021年7月2日期间,考生务必经常浏览政府管理学院主页http://public.nju.edu.cn(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学管理——继续教育),关注论文分配结果、了解院系的论文写作要求以及具体安排。


我院将明确公布每位考生的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及其电话和email,以及每位考生的论文编号。


*由于申请人数众多且有同名,“论文编号”方便和导师联系时的甄别管理且答辩前查询答辩分组名单所用。


2、自我院公布导师及其电话和email之日起的壹周内,考生必须将论文提纲(含论文题目)发送到导师电子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论文编号+姓名+准考证号+专业名称”。此后考生的论文稿应直接与导师通过email交流。考生注意自留论文底稿。


*每次发给指导老师的邮件主题一定要写论文编号+准考证号+姓名,谨防同名者或多人混淆不清,否则由此造成的论文指导延误,考生自负责任。


3、附件列出的选题方向仅供参考,考生可据此进一步细化或拓展选题,也可自行拟定题目。


*注意:考生如不能按时将论文提纲(含论文题目)发送到导师电子邮箱,视同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五、注意事项


1、如因报名信息填报错误、邮箱故障或其它原因导致考生与导师未能取得联系,请考生务必在公布论文分配结果一周之内主动与我院继续教育中心沟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论文写作期间变更邮箱和电话的需及时告知论文指导老师(建议不要随意更换报名时所填邮箱地址和电话)。


2、关于网上报名和缴费期间的相关问题可咨询南京大学终身教育学院自考部:025-83593065(与我院无关)。


3、务必认真阅读附件“南京大学关于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查重事宜的通知”,了解查重方法和要求。


4、论文写作主要在2021年7月-10月20日期间完成,具体论文分配和写作要求务必在2021年7月2日前登陆我院主页的“教学管理-继续教育”栏目查看论文分配结果。


5、论文报到、答辩初步定于从2021年11月6日起分批在当月完成(将依据本次报考总人数确定最终报到、答辩事宜)。具体报到、答辩流程请于11月3日前登陆本主页查询。


6、2021年10月底,我校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决定进行现场答辩或是线上答辩。知网系统默认考生最后一次上传的稿件为论文终稿[1]。如果采用现场答辩方式,请考生准备论文终稿打印稿4份(黑白打印)和查重“全文报告单”1份(彩色打印),在11月来我校现场答辩时备用。如果采用线上答辩方式,考生仅需将论文终稿打印1份供自己使用即可。


[1] 举例说明:若某考生在知网系统共计上传论文2次进行查重,则第2次上传论文为论文终稿。若某考生共计上传论文3次进行查重,则第3次上传论文为论文终稿。以此类推。


*特别提醒:


以上论文写作、答辩要求以及时间安排均以我院继续教育中心公布的为准。请考生在2021年11月3日前随时关注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学管理-继续教育上的通知。


1、不按要求撰写及修改论文、不在指定的知网查重或规定时段内查重不符合要求,导致不能按期参加论文答辩,后果自负,论文指导答辩费不予退还。论文写作期间有问题可联系我院继续教育中心。


联系电话:025-89680659;025-89680766;025-89683062


2、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选题和构想后期都可以更改,最终论文以提交给论文指导老师的为准。


3、考生须持本人的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毕业论文答辩,证件不符或不全者不得参加答辩。考生参加答辩的交通、食宿费用由本人自理。


4、每年的5月底、12月初可在省考试院网站办理考试报名、课程免考以及毕业等事宜,具体时间请以省考试院通知为准。考生应尽早办理,以免误事。与我院无关


四、成绩查询


每年5月25日后公布5月份自学考试论文答辩成绩,每年12月1日后公布11月份自学考试论文答辩成绩。考生可以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的“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zxks.jseea.cn)进行查询。


五、网络课件


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对报名我校毕业论文答辩的自考生开放《毕业论文写作指导》网络课件。请考生予以重视,据此掌握撰写毕业论文的各项要点。


该课件重点介绍了毕业论文撰写过程以及毕业论文构成要素和相关要求。仅对在网上报名且缴费者开放网络课件。2020年7月1日起,本批次考生可以浏览南京大学终身教育学院网站的继续教育版块(ces.nju.edu.cn),选择“学生学习平台”—“其它学习者”,进行该网络课件学习。用户名为考生报名自学考试时所用的身份证号码(绝大部分为18位二代证,个别为15位一代证),初始密码均为考生18位二代证的后6位。


六、其它说明


我校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如符合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请在每年2月下旬与9月下旬,关注南京大学终身教育学院网站的继续教育板块(ces.nju.edu.cn)新闻公告中关于学士学位申请与发放事宜的通知。


毕业生必须在毕业之日(以自考本科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起一年内,向南京大学终身教育学院办理学士学位申请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自考本科毕业之前参加自学考试取得的成绩,均可以用来申请学士学位。办理自考本科毕业之后取得的成绩在申请学位时不予认可。


 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继续教育中心
2021年5月13日


附件:(仅供参考,可进一步细化和拓展)

行政管理学专业自考本科毕业论文选题参考

自学考试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毕业论文选题

关于2021年下半年批次南京大学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论文查重事宜的通知

南京大学自学考试学士学位授予对于英语要求的说明

南京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的三个条件


注:本文内容来源于“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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