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基本情况
院校名称: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性质:公办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户籍要求:具有江苏户籍或在苏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
2.学历要求:具备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以上学历。
3.生源类别: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各类社会人员,包括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役军人、进城务工人员、新型农民、往届毕业生、待业人员等。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备注: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如有变化,以教育部、省教育厅和省发改委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四、报名形式
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报名形式。凡报名参加我校面向社会人员招生的考生,采用登录“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的方式报名。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一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1.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
(1)网上报名:考生报名采用先在网上报名,然后到所报考高职院校进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9日至23日(每天8:00-20:00),报名网址为https://sz.jseea.cn。
(2)志愿填报:考生使用本人手机号码(每个手机号码在报名中只能使用一次)注册,在准确填写必要的个人信息后,可填报我校第一志愿专业和服从志愿专业各一个。注册完成即视为已确认报考信息,不能再修改志愿。具体报名时间及网址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发布。
2.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10月24—25日
(2)确认地点: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中央门校区)
(3)材料清单: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户口及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苏务工证明(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考生需提供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同意报考证明);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能反映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从业经历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将用于现场身份确认和综合素质评价。
(4)签字确认:考生本人必须亲自进行现场确认,严禁他人以任何形式代为确认。签字确认前请逐一核对本人真实信息与网上填写信息的一致性,如有不一致应在现场确认时及时更正。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考核办法及录取规则
1.考核办法
(1)时间:10月24日—25日
(2)内容:综合素质考试及职业适应能力面试由我院自主组织。主要以面试为主,重点考察考生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具体请查阅我校公布的《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招生综合素质考试及职业适应能力面试办法》。
(3)分值:综合素质考试100分、职业适应能力面试100分,总分值为200分。
(4)地点: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录取规则
(1)依据考核办法确定总分,按报考专业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综合素质评价分、职业适应性测试分及特长和获奖情况择优录取。
(2)对拟录取的考生,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的工作要求和收费标准,将统一安排体检,考生身体条件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
(3)体检合格后将录取名单和考生成绩等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12月中下旬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结果。
日程安排
七、学制及学习形式
1.采用弹性学制,学制3年,最长修业年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
2.学习形式: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根据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结合社会人员实际,单独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单独编班(选课),单独教学,单独考核,弹性学制。教学组织形式采取集中教学与分散教学相结合,校内教学与校外教学相结合、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分阶段完成学业。
3.对已经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学生,根据证书等级、类别可免修相应的课程。
八、学籍管理及学历证书
面向社会人员招生录取的学生一律安排在春季入学。学校按要求及时为学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含已注册普通全日制或成人本科、专科学籍)的学生,不予注册。
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九、资助政策
1.退役一年以上入学的退役军人学费减免按财政部等5部门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有关规定执行。退役一年以内的退役军人学费补贴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2.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考入高职院校,按照现行规定享受资助政策。
十、监督机制
1.为保证此次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次招生工作的领导。学院招办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学院纪委履行监督主体责任。
2.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25-84170068。
3.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认真严肃对待此次招生,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一、联系我们
学院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沧波门宝善寺路56号
咨询电话:025-84120820、18061232122
传真:025-84170687
咨询Q Q:800081589
学院网址:www.nimt.edu.cn
微信号:nimtxgc
十二、本章程自江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